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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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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判例

租房黑中介诈骗大学生45万获刑八年并罚金

  每逢毕业季,租房市场都将迎来一年中的最火热的季节,同时一些房屋黑中介也瞄准了大学生毕业租房的商机,以出租房屋为名实施诈骗行为。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高价、短期从房东处获得房源,低价、长期出租给租客,赚取差价后失联的合同诈骗案件,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迟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迟某以及公司其他业务员通过在网上寻找房源,之后业务员与房东商谈房屋委托代理出租事宜并与房东签订房屋委托合同,一般约定按季度支付房东租金,但均约定两个月的免租期,因此,第一个季度迟某等人只需支付房东一个月的租房费用。接受房屋委托后,公司业务员将房屋出租信息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上发布,或者主动联系需要租房的租客,与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月租金均低于从房东处租来的价格,但要求租客至少押一付三,本案租房合同均为押一付三、押一付六、或者押一付十二,因此迟某从租客处获得的房屋租金均多于向房东支付的租金。但迟某等人将收取的租客的租金并未用于向房东支付后续的房屋租金,而是用于个人挥霍。本案案发多数为房东联系中介缴纳下季度租房费用,但与之联系的房屋中介失联,公司地址更换,房东与租客见面后,发现被骗而报警。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迟某以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45万余元,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宣判后,迟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北京市三中院依据在案证据及查明的事实,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   

法官提示:   

目前租房市场鱼龙混杂,房屋租赁市场有待完善。本案中被害人多为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极易掉进租房诈骗陷阱。针对本案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法官提醒即将有租房需求的大学生,一是,尽量通过知名的正规房屋租赁平台租房,莫贪图便宜,因小失大;二是,要仔细核实所租房屋的产权信息,并要求中介人员出具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委托合同,查看租赁委托价格以及委托的期限;三是,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尽量要求房东出面,在三方见证下签署合同,防止“两头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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