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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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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有多长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就会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侦监科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然后继续侦查。但是,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能超期羁押,这也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那么,检察院起诉的时间有多长?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有多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二、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审查起诉的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以上就是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有多长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就是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被羁押的,那么审查起诉的就不受时间限制。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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