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犯了诈骗罪被抓?电话咨询南京诈骗罪律师,高效解决!

律师介绍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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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缓刑

诈骗犯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的犯罪分子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判缓刑,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期。但是有些诈骗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不得判缓刑。那么,诈骗犯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诈骗罪缓刑考验期是多久?哪些诈骗罪犯不能判缓刑?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诈骗犯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诈骗罪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

  三、哪些诈骗罪犯不能判缓刑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以上就是关于诈骗犯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以及其它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要是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南京诈骗罪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做出解答,切实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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