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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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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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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被判了缓刑,附加刑还要执行吗?

犯罪分子具备了判处缓刑的条件之一,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真诚悔罪表现等情形的,是可以判处缓刑的。被判了缓刑,附加刑还要执行吗?缓刑人员缓刑期间是否能工作?整理了详细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被判了缓刑,附加刑还要执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人员缓刑期间是否能工作

  可以的,缓刑除了党政领导职务、参军、大公司的领导等法律不允许,其余工作通常可以做,原来有单位的甚至可以保留身份。

  《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被判了缓刑,附加刑还要执行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根据刑法的规定来看,犯罪分子即使被判了缓刑,有附加刑罚的仍要执行。在缓刑期间,缓刑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此外还可以继续参与工作和学习。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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