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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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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数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一致如何认定

共同犯罪中除了有主犯之外,还有从犯、胁从犯、教唆犯、首犯等,他们各自在犯罪中所在的地位与所起的作用不同。数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一致如何认定?主犯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本整理了详细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数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一致如何认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共同犯罪案件时,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区分主、从犯。若他们的地位和作用一致或相当,则均认定为主犯。

  二、主犯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在刑法执行过程中,对其减刑、假释应作从严掌握。

  刑法对主犯的处罚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二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该主犯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或者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由于一般主犯虽然在共同犯罪中对其所参与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其毕竟还不能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样,组织、策划、指挥甚至参与犯罪集团的全部活动,因此,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也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同。他们只对自己亲自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样要对集团所有的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

  三、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的不同,《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

  (1)首犯。首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

  (2)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骨干犯罪分子。

  (3)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4)胁从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

  (5)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用语言或授意、怂恿、劝告、收买或诱骗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方法,教唆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数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一致如何认定问题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所处的地位与所起的作用一致或相当时,应当均认定为主犯。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有诉讼需求,也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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