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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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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什么情况下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

犯罪嫌疑人具备相关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同时司法机关也可以对其进行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遵守规定的话,那么取保候审将可能变更为逮捕。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本文整理了详细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什么情况下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4.被取保候审人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5.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6.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未逮捕,疾病症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

  二、怎么执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公安部《规定》第87条、第8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对采取保证金保证的,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具体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遵守的规定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有关规定,应当根据情况处理,即没收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并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对没收保证金的,经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应在7日内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被取保人逃跑的,向其家属、法定代理人等宣布并要求其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在没收决定书上注明。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在5日内要求复议,要求上级公安机关复核。经过规定期限后,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指定的银行没收保证金,按规定上缴国库。

  保证人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对保证人罚款。如果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要将没收保证金、罚款的决定及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原决定机关。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将保证金退还,并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什么情况下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被取保候审人出现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时,执行机关将撤销其取保候审,并将其逮捕归案。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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