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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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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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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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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哪些情形需要委托律师会见在押人员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这个时候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人只有辩护律师了那么,哪些情形需要委托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呢?本文整理了详细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哪些情形需要委托律师会见在押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可以会见在押罪犯:

  1、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2、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担任代理人;

  3、代理调解、仲裁;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5、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6、解答有关法律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其他文书。

  其他案件的代理律师,需要向监狱在押罪犯调查取证的,可以会见在押罪犯。

  二、律师会见不能违反哪些禁止性规定

  律师会见时不能违反禁止性规定,可以列举一些主要规范:

  1、不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任何案情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线索;

  2、不能使用自己的手机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外界通电话;

  3、不能用各种方式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也不能用肢体语言或夹带字条或手心写字等方式传递有串供嫌疑的信息;

  4、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更不能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参加会见;

  5、不能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送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6、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会见之机逃离监管场所;

  7、要注意交流说话方式,不能教导当事人怎么说;

  8、禁止疏通关系和承诺案件结果;

  9、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但预测案件前景时要慎重;

  10、不宜直接询问当事人有没有实施所指控的犯罪行为;

  三、律师会见犯罪分子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罪犯,可以传真、邮寄或者直接提交的方式,向罪犯所在监狱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于会见之日向监狱出示原件:

  1、律师执业证书;

  2、律师事务所证明;

  3、罪犯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或者另案调查取证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哪些情形需要委托律师会见在押人员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在处理的过程中,只有律师能会见在押人员,家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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