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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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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刑事案件一审程序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证据是案件审判的最重要的依据,刑事诉讼程序中自诉人或者公诉机关需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否则主张无法成立。那么,刑事案件一审程序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本文整理了详细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刑事案件一审程序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1、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2、自诉人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二、一审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依法进行下列工作: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对公诉案件的审判,一般都应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并依法确定1人为审判长。在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时,还应确定书记员人选。

  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4、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5、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三、一审判决的含义及内容

  一审判决,是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判决。

  对于一审判决,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如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作出的一审判决即是。法律规定不准许上诉的,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根据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即是。

  二审判决,是二审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的判决。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书在宣告或者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此不得上诉。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刑事案件一审程序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举证责任的承担规定为谁主张谁举证。而刑事诉讼中则是由自诉人或者检察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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