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犯了诈骗罪被抓?电话咨询南京诈骗罪律师,高效解决!

您所在的位置: 南京诈骗罪律师 >立案与量刑

律师介绍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邮箱地址:15651725913@qq.com

执业证号:13201201510898124

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立案与量刑

父母包庇子女犯罪构成包庇罪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国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父母包庇子女犯罪构成包庇罪吗?包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整理了详细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父母包庇子女犯罪构成包庇罪吗

  刑诉法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这一规定,即是人们所说的容隐制度。容隐制度的实行将使得民众亲法,有利于国家长远利益,这是我国法律走向人性化的一大体现。因为亲属之间因其特殊的亲情关系和身份关系,往来频繁关系密切,相互之间了解对方的行踪及其他信息。一旦有案件发生而拘捕犯罪嫌疑人后,或者犯罪嫌疑人逃跑以后,侦查人员为了搜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或者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往往从犯罪嫌疑人亲属处得到有关信息。

  如果任何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任何人知道严重犯罪不举报或藏匿犯罪人都会构成隐匿罪或包庇罪,犯罪嫌疑人的亲属也不例外。为亲属有罪作证,一般人情所不愿;拒不为亲属犯罪行为作证或藏匿犯罪亲属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若不正视亲情关系,宽容亲属之间的相互容隐,却反其道而行之,强化亲属之间的的举报、作证责任和义务,无异于株连制度,与其他的严重株连情形只有量的差别,没有质的不同。所以,这项制度是我国法律走向人性化的一大体现。

  我国刑法对包庇罪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看来父母包庇子女犯罪是有可能构成包庇罪的。

  二、包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本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即只有在与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事前与犯罪人通谋,商定待犯罪人实行犯罪后予以窝藏、包庇的,则成立共同犯罪。因此,本法第310条第2款规定,犯窝藏、包庇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共同犯罪所犯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2、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窝藏、包庇罪有相似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本罪为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

  (2)本罪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而伪证罪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3)本罪是通过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掩盖的是和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

  (4)窝藏、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未决犯,也可以是已决犯;而伪证罪所包庇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

  3、本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以往的刑法理论认为,消灭罪迹与毁灭罪证的行为构成包庇罪。本法增设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后,也有人认为包庇罪包括帮助湮灭罪迹和毁灭罪证的行为。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父母包庇子女犯罪构成包庇罪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由引可见,父母包庇子女犯罪是会构成包庇罪的。在现代社会,父母抚养孩子的成本非常之高,除了物质成本极高之外,还有就是教育成本。抚养孩子长大成人不难,难的时要教会孩子如何做人做事,指引孩子走正道,孩子犯错应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我们

159-9621-2410

Address: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